2008年7月23日

又 : 藝人衝突

今日食晚飯時睇到一段片段 : 某息影女歌星的丈夫與記者發生衝突, 身為丈夫出手不輕,明知被拍到照片都照打不誤.
看官有否想過為何公眾人物會如此囂張,如此大膽妄為 ?
在鏡頭影著男人叉著記者頸,目露凶光之後,看官有否留意其他人及事?
我見到記者追著一個女人拍照,女人抱著一個小孩 .
女人要抱小孩又被追 ,小孩在懷中東歪西倒, 險象環生.
男人叉著記者頸時,女人乘亂把小孩帶離現場, 乘電梯離開了.
知道女人及小孩安全離開後,男人也不再與記者糾纏.
男人叫李亞鵬,是王菲的丈夫
抱著小孩的女人是保母,懷中的小孩是李王的小女兒李嫣.
如果因為父母是公眾人物,身為下一代就要被拍照公開樣子,給一眾八公八婆對一個做過裂顎手術的小孩評頭品足 , 是不是太過份了 ?
身為公眾人物動手固然是不對,但一眾在旁叫囂扇風點火的八公八婆更不要得.

沒有留言: